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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年前太庙
“报禀王爷,边关六百里急报,辽军三十万大军已到雁门关外三十里处。”
一名士兵骑马闯进太庙,跪在庞统前面,双手呈上军信。
“启禀皇上,辽军入侵,军情紧急,请皇上速速派兵。”
情急之下,庞太师跟随展昭来到太庙,只是看了一眼庞统,便朝皇上跪下,表明自己的立场。
皇上环看四周百姓、大臣,耳边回荡着他们“以国为重”
的声音,缓步走过庞统,站在龙椅前面,大声下令,“庞统听令。”
庞统望着周围的百姓,最后眼光与不远处身穿红色官府的公孙策相对,随后单跪下地,“臣在!”
“朕命你速调兵马,前方抗敌。”
赵祯一字一句,铿锵有力。
“臣中州王接旨。”
庞统起身,大步离开太庙之前,不忘记再看包拯和公孙策一眼和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。
一月之后,辽军不战而退,庞统回宫辞去将军之职,只要求做一个闲散王爷,但承诺赵祯,若他日有敌再犯,必将出山抗敌。
同日,赵祯与包拯彻夜密谈。
数日之后,包拯从悬崖上一跃二下,毫不留恋。
此后,赵祯向天下宣告丝言郡主病逝。
同月,公孙策辞官,带着包大娘回到庐州。
展昭,从此浪迹天涯,不久便获得“南侠”
的美誉。
至此,庐州三子的故事,似乎到了末尾。
六年前辽国
南院大王耶律文才大婚,迎娶中原女子陈鸾。
远在庐州的公孙策,托人送去一对鸳鸯玉佩。
五年前庐州
公孙策刚刚躺下,便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,以为有什么急诊病人的公孙策,只是披上一件外衣就急忙开门,却发现门外站着的是一个乔装打扮的辽人,并且怀里还抱着一个不足月的男婴。
“公孙先生,我家大王和王妃让我把王子托付给你。”
辽人讲着僵硬的宋语,并且把怀中的宝宝交给公孙策,同时递上一封信,便速速离开。
数月之后,公孙策得知辽国新帝登基的消息,便给孩子取名公孙诺,小名乐儿,从此,公孙策带着孩子在身边,细心照顾教导。
两年前大宋边境
辽国和西夏联合举兵入侵大宋,庞统恢复将军之职,挂帅出征,一年后大败辽国和西夏,并在双喜镇偶遇故人。
庐州
公孙策帮助其父公孙真,用计铲除庐州城外一个横行霸道的山寨,救出无数被困于此的百姓,同时,收留了一位被山寨灭了全家的女子柳湘言。
现在,庐州三子的故事重新揭开了序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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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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