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钰羡更新时间:2025-09-03 00:17:54
敏感内向正在被逼疯的妹vs病娇cosplay大师(正文第三人称) 我有一个道侣,他偏执好杀,控制欲极强。 我与他互相折磨十余载,直至见证天罚,才得以解脱。 再睁眼已是百年后,我被困在一座阴森的古宅当中。 叫醒我的少年说这是一处大能的陨落之地,十分凶险,让我千万跟紧他。 房间中到处藏着无脸的画像,时不时有恶灵从画中爬出。 它们从背后拥抱我,温柔亲吻着我的脸颊,又举起尖刀,恶意地刺向少年。 我知晓这些画像的来历,也猜到古宅主人的身份。 听少年说,我那唯我独尊,嚣张到不可一世的道侣最后也在那场天罚中消散了。 这里,或许是他留存于世的最后痕迹。 我烧毁了一幅幅哭泣的画像,如同烧毁我们那美好又面目全非的曾经。 他说要与我不死不休。 没想到百年后竟然是我先活过了他。 - 从前我总觉得前夫是我人生最大劫难,事实也果然如此。 离开后,我的仙途大道一路顺遂,也拥有了许多好友。 但不知为何,我却总疑心,觉得身边人像他。 与我惊鸿一瞥,花前月下的少年像他。 与我擂台比武,意气风发的对手像他。 与我相交甚好,无话不谈的师姐像他。 …… 无人知晓我们的过去,但新认识的所有人,却都像他。 - 陆影天生邪魔,是命定要颠覆世界的大魔王。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为人抑制天性,自甘下贱的扮作他人,供她取乐,讨她欢心。 一边看着她背叛自己,看着她同“别人”欢好,嫉妒发疯。 一边又因为她的触碰,因为她柔软的亲吻,痴迷沦陷,委屈心碎。 “我讨厌你。”他不断亲吻她,咬破她嫣红的唇,哭着说,“我恨你。” 灵魂却说,我喜欢你,我爱你。阅读指南:xp产物,男主纯反派,真病娇,虽然有洗的余地,但是也洗不了多白!推推我专栏的完结文《白切黑男主跪求我攻略他》,心机绿茶小狗又争又抢!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挂个预收《该死,白月光你别复活啊!》 符蝶从小就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。 所有人都羡慕她好福气,有宗主爹,天才哥,位高权重的未婚夫,而符蝶却只想把这些好福气统统踩在脚底下,把大家都砍死。 但砍死大家的第一步,得要先有刀。 - 江雪时天生剑骨,霜姿雪魄,是真正人人见了都要称赞一句的绝世天才。 仙门的人都喜欢他,也都讨厌她。 所以符蝶偏偏就要留在江雪时身边,留在大家最喜欢的江师兄身边,碍他们的眼,气死他们。 江雪时是一个好人。 符蝶最讨厌好人了。 她觉得所有人都该像她,像她身边人那样自私、坏透才对。 偏偏江雪时当真如一捧清雪般,干净透彻,不见任何坏心。 那些和她一样坏的人,为了各自利益,步步诱导江师兄进入死局。 符蝶原先只是看着,好奇强大如江雪时,会不会真的就这么死掉。 但渐渐地,她又不希望江雪时死了。 那年冬天,她因不想归家而设局接近江雪时。 又一年冬天,江雪时偏爱她。 漫天大雪, 她开始想要挽救一切,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。 世界上说最喜欢她的人死在了她怀里。 符蝶一边哭一边挖了江雪时的剑骨给自己。 难过的时候,也不忘物尽其用。 她发誓一定会将他奉为心底唯一的白月光。 - 得到剑骨后,符蝶一跃成为剑道天才。 说到做到,她归家后的第一件事,就是把大家都砍死,然后风风光光地入魔。 真正的强者不管混魔道还是正道,都是风生水起的,这才是她要的好福气。 她打着为白月光报仇的名义,满修真界乱砍。 直到听闻白月光原地复活的消息,符蝶心里咯噔了一声。 该死!白月光就白月光!怎么还带复活的! 被阴湿鬼前夫缠上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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乎是被气笑了,咬字温柔地提醒她:“我说的是酉时。” 连音:“……” 完了,那她好像还真记错了。 但是酉时,小孩回家都没这么早吧? 连音理亏,直接选择了道歉:“对不起,是我记错时间了,你等很久了吗?吃过饭了吗?” 谢澜音一被关心,心底那些幽怨的火气就化作酸水,咕噜噜冒泡。 为什么他们都这样了,她还能和谢随玩这么久,还记错时间,忘记他……她心底真的觉得他们什么都没发生吗? 是朋友的角色更重要吗? 可他无法成为纯粹的朋友。 他又有哪里没做好,让她和自己待在一起难受。 谢澜音沉默了一会儿,说:“没吃,在等你。” 连音走近问:“那我现在陪你去吃?”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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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阿染活了十七年,练了十三年刀。刚刚学成,便得知自己只能再活一年。当夜,阿染背着刀下山。只能活一年,那一天都不能浪费。她是将死之人,无需顾忌任何人任何事,只要完成三件事,就...
凶悍屠户受×斯文小白脸攻叔伯想吃绝户,屠户家的泼辣哥儿柳天骄抄起杀猪刀就逼迫村里的小白脸成了亲。哪料他是旺夫体质,婚后小白脸一飞冲天,位极人臣。人人都说柳天骄年轻时对他夫婿非打即骂,这夫婿发达了必然是要休了他。柳天骄也深觉众人说得有理,翻箱倒柜把金银细软收好,就等着小白脸再赏他点遣散费,让他去过逍遥日子。只是这包袱收了一回又一回,金银细软塞得都要背不动了,休书还是没动静。柳天骄忍不住日常一问今天你为什么还不休了我?小白脸微微一笑近来夫郎立身行事并无不妥之处,休妻之事改日再议。管家嘴角抽搐宰相您昨天罚的跪今天就忘了吗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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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宋锦,身为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,嫁到了县里面的工人家庭,老公帅气温柔,两人郎才女貌。可惜,时间一长,她却发现老公不过是个渣,为了一个银行的职位就和别的女人暧昧不已。你既无情我便休,宋锦想也不想的提出了离婚。唯一让她忧愁的是她的女儿,她担心她从来没吃过苦,正犹豫不已的时候,女儿泠泠却坚定的表示一定要跟着她。行!宋锦咬牙道,不就是自己一个人养娃嘛,她可以做到的。她带着一个小拖油瓶,所有的人都不看好她们这离婚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过的!看吧,她这样,长得再好看也都很难再嫁出去的。所以说,为什么要离婚呢?忍一忍不就好了吗?宋锦冷笑,为什么要靠男人?靠自己难道就养不活自己和女儿?她还偏就不信这个邪!摆摊开店开公司建工厂宋锦踏踏实实的,一步一步走来,在这个光辉的时代里建立起了自己的商业帝国,还重新拥有了幸福的家庭。而原本等着看笑话的人们傻眼了嗯?离婚还带着拖油瓶的女人不是应该很惨吗?居然还可以过得这么好?!什么?她还成了首富?!2宋泠的上一辈子,父母离婚,她爸抢到了她的抚养权,开启了她被忽视的人生,也促成了她和妈妈的爱恨纠葛。直到她在二十岁死亡之后,才认识到这个世界上只有妈妈才是真爱她的人。醒来后她发现自己重生回到了1985年,这一年她五岁,爸妈正在酝酿离婚。她妈宋锦正在犹豫自己创业风险太大,朝不保夕,考虑要不要把她先留在她爸家里生活个几年?她赶紧摇头,不要!她这辈子一定要跟着妈妈。3宋泠发现,她妈生意做得风生水起,原来,男人算什么,她妈自己就是大佬!宋锦蹲下来看着女儿,这世界上,没有人可以让你依靠,除了你自己。想了想,又加上一句当然,还有你妈我。宋泠好好的,我也要成为大佬!PS与排雷1看了很多爸爸是大佬的,想写一本妈妈是大佬的。主线是妈妈的创业故事和女主的成长。双女主,可能妈妈的戏份也更重一些,事业爽文。2本文背景年代大概为19852008,并不仅仅是80年代。另外,每个人的年代回忆都不一样,且有艺术加工,请勿考据。3女主和妈妈都有CP。4女主前世懦弱,女主妈妈前世也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母亲,对前几章有意见的不妨再往下看看,实在不喜欢的话也可以不用勉强。离婚后,我成了首富八零全文免费阅读由笔趣文学提供,如果您喜欢离婚后,我成了首富八零momocha最新章节,请分享给您的好友一起来笔趣文学免费阅读。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